【Tsuki】評論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服務許可辦法第12條 第1項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服務,初次停留期間不得逾三年。但停留期間屆滿,仍有繼續服務之必要者,得予延期,每次不得逾三年。
【就是你!】評論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之活動事由及停留期間一覽表
【chieh58】評論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依活動行程核定停留期間,最長不得逾3年;因有繼續服務之必要許可者,得申請延期,每次不得逾3年
【韌性淡定勇氣】評論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服務許可辦法*注意****辦法已於102.12.30 廢止
【Melody Yang】評論
102年 - 102年 - 102年 普通考試試題#10513 #10513 --47題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服務許可辦法已廢止,麻煩刪題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