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行政機關對於公務人員記過處分之懲處權行使期間為何?
(A)2年
(B)3年
(C)5年
(D)10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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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珍珠奶茶】評論

公務員懲戒法 第 20 條應受懲戒行為,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至案件繫屬懲戒法院之日止,已逾十年者,不得予以休職之懲戒。應受懲戒行為,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至案件繫屬懲戒法院之日止,已逾五年者,不得予以減少退休(職、伍)金、降級、減俸、罰款、記過或申誡之懲戒。前二項行為終了之日,指公務員應受懲戒行為終結之日。但應受懲戒行為係不作為者,指公務員所屬服務機關或移送機關知悉之日。

whappy501】評論

行政機關對於公務人員記過處分之懲處權行使期間為何(C) 5年法律愛考有數字考題   公務員懲戒法 第 20 條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