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依憲法規定,下列提出於立法院之事項,何者須經行政院院會之議決?
(A) 施政報告
(B) 書面答詢
(C) 中央政府總預算
(D) 施政方針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36135
統計:A(245),B(77),C(3929),D(44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立法院審議預算之限制、信賴保護原則(釋字第525號、第589號)

用户評論

【用戶】Sra Cilo Pa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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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憲法§58-2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用戶】自騎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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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2f記法有趣XD

【用戶】xx567800g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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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30秒記起來了 2F....  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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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2f真神人也

【用戶】Sra Cilo Paci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憲法§58-2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看完整詳解

【用戶】自騎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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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xx567800g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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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一路靠邊走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耶和華暫借大蒜:條約案、媾和案、法.....看完整詳解

【用戶】xx567800g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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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Mi K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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