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拳擊選手甲在拳擊比賽中,依比賽規則而毆擊對手乙,導致乙手臂受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不應負侵權行為之責任,因甲無過失侵害乙之身體
(B)甲應負侵權行為之責任,但乙與有過失,故得減輕甲之責任
(C)甲與乙應連帶負擔侵權行為責任,因甲與乙之行為構成共同加害行為
(D)甲不應負侵權行為責任,因甲之行為無違法性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82589
統計:A(329),B(109),C(59),D(3736),E(0)

用户評論

秋心►107初等正取又如何】評論

【秋心之不同意見】

ertyetc】評論

超法規阻卻違法:               被害者承諾之行為               推定承諾之行為               義務之衝突

p614250】評論

阻卻違法事由→被害者承諾 ex運動賽事題目特別強調遵守比賽規則,且手臂受傷就拳擊比賽來說並非不可預料的通常性傷害故沒有超越被害者允諾的範圍。運動賽事的規則在選手參加時就視同允諾可能發生得通常性傷害ex 籃球比賽等等

這又何苦】評論

[超法規]: 超出法條明文規定的範圍超法規阻卻違法的一般要件:1.被害者承諾之行為:甲乙打賭,打賭輸的人,被打兩巴掌。2.推定承諾之行為:拳擊比賽的比賽規則。3.義務之衝突。nnnnnnnnnn4.安樂死。資料來源:摩友+網路資料關公:筆尖添減情罪,舌劍反誅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