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自97學年起,小學啟智班學生人數已不超過多少人為原則
(A)8
(B)10
(C)12
(D)15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13158
統計:A(629),B(2796),C(803),D(331),E(1)

用户評論

【用戶】跑路英雄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國小十人國中12人~

【用戶】Noel Chen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第 7 條身心障礙特殊教育學校、特殊幼稚園,每班人數規定如下:一、學前教育階段:每班以不超過八人為原則。二、國民小學教育階段:每班以不超過十人為原則。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每班以不超過十二人為原則。四、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每班以不超過十五人為原則。資賦優異特殊教育學校、特殊幼稚園,每班學生人數不得超過三十人。第一項修正規定,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一日施行。

【用戶】朱力安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08101215

【用戶】Chang Po-Feng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第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