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a Tsai】評論
「行政執行罰」是因人民不履行公法上義務,行政機關透過行使強制力的方法,以強迫人民未來履行義務為目的。僅有一種罰款: 怠金。例如: 違建房物限期拆除,如不拆除,超過期限就罰一次款,罰到該人肯拆除為止,即行政執行罰。 「行政秩序罰」是指對於人民過去違反行政上義務,予以制裁。有罰鍰、沒入、及行政罰法第2條之裁罰性不利處分(包含警告性處分)例如:闖紅燈的懲罰,犯規了就得依照規定去接受處罰,有申訴空間,但意義不大。
【Ya Ya Chou】評論
行政執行罰=人民不履行公法上義務,行政機關透過行使強制力的方法,以強迫人民履行義務。
【wander】評論
行政執行罰→怠金行政秩序罰→罰鍰懲戒罰→罰款刑事罰→罰金
【Peter】評論
謝謝, 終於 觀念 弄清楚了.
【健 安】評論
謝謝, 終於 觀念 弄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