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關於行政處分撤銷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不論是授益處分或負擔處分,凡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均不得為之
(B)信賴利益顯然大於依法行政原則所欲維持之公益時,不得撤銷該授益處分
(C)信賴保護之前提為受益人須有信賴表現
(D)撤銷授益處分,無須給予相對人損失補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6154
統計:A(5),B(0),C(1),D(33),E(0)

用户評論

jennifer91016】評論

行政程序法 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A)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  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B)行政程序法 120條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無前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其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理之補償(D)信賴表現:人民基於對行政處分、國家的信賴,而做出具因果關係的積極行為,故(C)信賴保護前提為受益人需有信賴表現。另外,違法的行政處分亦可主張信賴保...

Sophie Jou】評論

合法行政處分→廢止違法行政處分→撤銷(A)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B)信賴利益顯然大於依法行政原則所欲維持之公益時,不得撤銷該授益處分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第二款: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這叫存續保護)(C)信賴保護之前提為受益人須有信賴表現 信賴保護之要件:信賴基礎、信賴表現、信賴值得保護信賴不值得保護情形,規定於同法第119條(D)撤銷授益處分,無須給予相對人損失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