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下列何者非民法上的制裁?
(A)損害賠償
(B)宣告解散
(C)保安處分
(D)管收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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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陳翊孟】評論

★★★★★★17★★★★★★★★★★★★...

白白】評論

民事制裁1、損害賠償2、★★★★3、...

JIE】評論

(C)保安處分:規定在刑法第86條至99條[1],分別有「感化教育」、「監護」、「禁戒」、「強制工作」、「強制治療」、「保護管束」及「驅逐出境」等類型。保安處分是刑罰以外的處分,可與刑罰並行(例如性犯罪者,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可強制治療),目的則在於教育或矯治犯罪行為人,至於發動的時機,一般而言會在刑罰執行前,但針對性犯罪者的強制治療則是在服刑期滿後為之。[1]刑法第86條至99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C0000001&bp=15資料來源:https://www.legis-pedia.com/dictionary/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