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340606】評論
時效完成,抗辯權發生「還錢」「不要」就沒有然後了
【s24916007】評論
民法第 144 條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
【jeff340606】評論
時效完成,抗辯權發生「還錢」「不要」就沒有然後了
【s24916007】評論
民法第 144 條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
【黃薪儒】評論
消滅時效自請求日起起效,若時效已過債務...
【黃薪儒】評論
消滅時效自請求日起起效,若時效已過債務...
【jeff340606】評論
時效完成,抗辯權發生「還錢」「不要」就沒有然後了
【s24916007】評論
民法第 144 條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民法第 129 條消滅時效,因左列事由而中斷:一、請求。二、承認。三、起訴。左列事項,與起訴有同一效力:一、依督促程序,聲請發支付命令。二、聲請調解或提付仲裁。三、申報和解債權或破產債權。四、告知訴訟。五、開始執行行為或聲請強制執行。
【pp】評論
民法第144條:時效完成之效力(抗辯權發生):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債權並未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