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下列關於消滅時效之敘述,何者錯誤?
(A)時效完成後,債權消滅
(B)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由,請求返還
(C)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
(D)消滅時效因起訴而中斷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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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jeff340606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時效完成,抗辯權發生「還錢」「不要」就沒有然後了

【用戶】s24916007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 144 條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

【用戶】jeff340606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時效完成,抗辯權發生「還錢」「不要」就沒有然後了

【用戶】s24916007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 144 條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

【用戶】黃薪儒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消滅時效自請求日起起效,若時效已過債務...

【用戶】黃薪儒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消滅時效自請求日起起效,若時效已過債務...

【用戶】jeff340606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時效完成,抗辯權發生「還錢」「不要」就沒有然後了

【用戶】s24916007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 144 條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民法第 129 條消滅時效,因左列事由而中斷:一、請求。二、承認。三、起訴。左列事項,與起訴有同一效力:一、依督促程序,聲請發支付命令。二、聲請調解或提付仲裁。三、申報和解債權或破產債權。四、告知訴訟。五、開始執行行為或聲請強制執行。

【用戶】pp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144條:時效完成之效力(抗辯權發生):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債權並未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