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計算 600℃時, 

之反應自由能 ∆G°。已知: 

 (8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2752
統計:A(51),B(108),C(254),D(184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諭知不受理判決~代理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撤銷羈押、免訴判決

用户評論

【用戶】Guo Lun Huang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A) 違反不告不理 判決無效(B) 違反一事不再理 判決無效(C) 對被告無審判權 除了不受理判決之外 其餘判決無效(D) 依法律而對法人為不受理之判決 判決有效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 第268條 (不告不理原則)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刑事訴訟法 第二編第一審 第一章公訴 第二節起訴 相關法條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 第302條 (免訴判決)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一、曾經判決確定者。二、時效已完成者。三、曾經大赦者。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 第303條 (不受理判決)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刑事訴訟法 第 303 條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