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佳欣】評論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民國 103 年 04 月 25 日)第 13 條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簡稱教育會考);其辦理方式如下:一、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起每年五月針對國民中學三年級學生統一舉辦,評量科目為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與自然五科及寫作測驗;其評量結果,除寫作測驗分為一級分至六級分外,分為精熟、基礎及待加強三等級。六、教育會考之結果供學生、教師、學校、家長及主管機關瞭解學生學習品質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之使用。但"不得"納入在校學習評量成績計算。
【Winnie Will W】評論
英聽是納在英語科裡吧?不再另外算一科是這樣嗎@@
【Ruby Bear Hua】評論
教育會考考試科目包含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及寫作測驗
【goguma】評論
英聽和閱讀雖然是分開考,但是成績是一起計算,所以應該只算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