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g Su】評論
民法§27 【得】設監察人 = =
【106高考必上,別再不強迫】評論
A的條文依據應為§47
【一定上榜,沒有白讀的道理】評論
D)應設監察人 (錯在是得設而非應設)
【江思欣】評論
B 因為遺囑捐贈 不在此限 不是指非一定要設章程嗎
【Janet810】評論
回樓上所以B是對的 。此題是選"錯誤"的。
【黃珞雅】評論
第 27 條法人應設董事。董事有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決於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法人得設監察人,監察法人事務之執行。監察人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監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