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甲缺錢花用,知悉乙是愛貓人士,飼養貓咪丁丁一隻,遂對乙佯稱,丁丁在其手中,如果乙不交付贖金,便會將丁丁撕票,乙極度恐慌下信以為真,遂依指示匯款至甲指定之帳戶內,乙付完款後發現丁丁仍好端端地在家中窩著。依實務見解,甲應成立何罪?
(A)僅論詐欺取財罪
(B)僅論強盜取財罪
(C)僅論擄人勒贖罪
(D)僅論恐嚇取財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不純正工程人員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84年台上字第1993號判決:「刑法第346條第1項之恐嚇取財罪,與同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二者之區別,在於前者係施用使人心生畏怖之恐嚇手段,致被害人心生畏懼,明知不應交付財物而交付,後者則係使用詐術手段,使人陷於錯誤,誤信為應交付財物而交付。惟上開之恐嚇手段,常以虛假之事實為內容,故有時亦不免含有詐欺之性質,倘含有詐欺性之恐嚇取財行為,足使人心生畏懼時,自應僅論以高度之恐嚇取財罪,殊無再適用詐欺取財罪之餘地。」→選D。

【用戶】不純正工程人員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84年台上字第1993號判決:「刑法第346條第1項之恐嚇取財罪,與同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二者之區別,在於前者係施用使人心生畏怖之恐嚇手段,致被害人心生畏懼,明知不應交付財物而交付,後者則係使用詐術手段,使人陷於錯誤,誤信為應交付財物而交付。惟上開之恐嚇手段,常以虛假之事實為內容,故有時亦不免含有詐欺之性質,倘含有詐欺性之恐嚇取財行為,足使人心生畏懼時,自應僅論以高度之恐嚇取財罪,殊無再適用詐欺取財罪之餘地。」→選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