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eri
【年級】
【評論內容】刑344-1加重重利罪1.白話來說就是以強暴、脅迫、恐嚇、侵入住居、傷害的方式來逼重利罪的債務人還錢。2.因為侵入住居已經被包含在本罪的行為模式內,所以不另論侵入住居罪(不真正競合)。3.因加重重利罪保護法益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時的自由扭曲」,不包含身體法益,所以傷害罪成立時,另論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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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刑344-1加重重利罪1.白話來說就是以強暴、脅迫、恐嚇、侵入住居、傷害的方式來逼重利罪的債務人還錢。2.因為侵入住居已經被包含在本罪的行為模式內,所以不另論侵入住居罪(不真正競合)。3.因加重重利罪保護法益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時的自由扭曲」,不包含身體法益,所以傷害罪成立時,另論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