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法院開庭之傳票經郵務人員於 3 月 5 日送達至被告甲之戶籍地址時,因無人在家,乃改送至該戶籍所在地之派出所,並依法製作通知書黏貼以為送達。嗣甲於同日返家後,發現黏貼門首之通知書,乃於翌(6)日至派出所領取。關於此種送達之敘述,下列何者最為正確?
(A)於 3 月 5 日留置派出所時,發生送達效力
(B)於 3 月 6 日領取時,發生送達效力
(C)自 3 月 5 日起,經 10 日發生送達效力
(D)自 3 月 6 日起,經 10 日發生送達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Yan Gachi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寄存送達何時發生送達之效力?司法文書和行政文書並不相同,司法文書,依民事訴訟法第138條規定,自寄存之日起,經10日發生效力,不管本人在寄存送達生效後有無前往領取,均已發生送達本人之效力;但是,如果本人在寄存送達生效之日前前往領取司法文書,則以實際領取時發生送達之效力。

【用戶】Yan Gachi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寄存送達何時發生送達之效力?司法文書和行政文書並不相同,司法文書,依民事訴訟法第138條規定,自寄存之日起,經10日發生效力,不管本人在寄存送達生效後有無前往領取,均已發生送達本人之效力;但是,如果本人在寄存送達生效之日前前往領取司法文書,則以實際領取時發生送達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