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依據我國現行特殊教育法規,有關身障學生就讀之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的敘述,下列何者是正確的?
(A)減少班級人數之權責屬於鑑輔會
(B)先減少班級人數,若有必要,再提供人力資源及協助
(C)每安置中度以上障礙學生一人,得減少班級人數二人至四人
(D)未安置資源班之身心障礙學生,應優先減少其就讀班級之人數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56303
統計:A(331),B(104),C(55),D(24),E(0)

用户評論

阿萱】評論

先提供人力資源及協助,若有必要,再減少班級人數

MAGI*殺老師】評論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第 4 條 身障學生就讀之普通班,經鑑輔會就前條各款人力資源及協助之提供綜合 評估後,認仍應減少班級人數者,每安置身障學生一人,減少該班級人數 一人至三人。但有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Chen Chu】評論

(B)選項

mouse v】評論

各縣市有其酌減人數規定補充台北市法規規定http://www.nhps.tp.edu.tw/ac3/special%20education/%E6%B3%95%E4%BB%A4%E8%88%87%E8%B3%87%E6%BA%90/%E6%B8%9B%E5%B0%91%E4%BA%BA%E6%95%B8%E5%8E%9F%E5%89%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