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甲因不滿遭雇主乙解雇,持汽油桶至乙之房屋縱火,乙之房屋起火後延燒鄰居之 3 棟房屋,皆付之一炬,所幸乙與鄰居均不在屋內。問甲之行為應如何論處?
(A)甲應論處一個刑法第 173 條第 1 項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罪
(B)甲應論處四個刑法第 173 條第 1 項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罪,數罪併罰
(C)甲應論處一個刑法第 174 條第 1 項放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住宅罪
(D)甲應論處四個刑法第 174 條第 1 項放火燒燬現供非人使用住宅罪,數罪併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7313
統計:A(422),B(88),C(11),D(15),E(0)
用户評論
【盧妍蓁】評論
此為想像競合,以一個犯意,為一個行為,同時發生數個結果,依刑法55 條:[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