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SARS 期間有醫師未依規定回到院區集中強制隔離而遭裁罰,依據為當時傳染病防治法第 37 條第 1 項:「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由該管主管機關予以留驗;必要時,得令遷入指 定之處所檢查,或施行預防接種等必要之處置。」大法官就此作成釋字第 690 號解釋,關於此解釋之 內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必要之處置」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B)強制隔離係為保護人民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性質上與刑事逮捕拘禁不同,不適用憲法第 8 條
(C)強制隔離雖剝奪人身自由,但係為保護重大公益目的所採取的合理必要手段
(D)強制隔離對人身自由影響重大,須經中立、公正之法院加以審查,方得實施

參考答案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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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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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3 SARS 期間有醫師未依規定回...

【用戶】你在努力,我在耍廢。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解釋字號:釋字第690號★★★★★★:...

【用戶】我要考上法警!!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大法官釋字第690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由該管主管機關予以留驗;必要時,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或施行預防接種等必要之處置。」關於必要之處置應包含強制隔離在內之部分,對人身自由之限制,尚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亦未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八條依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旨尚無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