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祭祀公業條例維護傳統規約依循傳統宗族觀念以男系子孫(含養子)為派下員之約定,使女子不得 為派下員,尚不違反性別平等
(B)民法未容許相同性別二人結婚,違反平等保護
(C)民法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由父行使,並不違反性別平等
(D)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禁止曾犯特定罪名者擔任計程車駕駛,其目的在保障乘客之人身安全,尚屬 合憲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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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珍珠奶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A)釋字第728號【既存祭祀公業...

【用戶】我還想繼續努力~(111年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祭祀公業條例維護傳統規約依循傳統宗族觀念以男系子孫(含養子)為派下員之約定,使女子不得為派下員,尚不違反性別平等 (O)→ 釋字第 728 號祭祀公業條例第四條第一項前段規定:「本條例施行前已存在之祭祀公業,其派下員依規約定之。」並未以性別為認定派下員之標準,雖相關規約依循傳統之宗族觀念,大都限定以男系子孫(含養子)為派下員,多數情形致女子不得為派下員,但該等規約係設立人及其子孫所為之私法上結社及財產處分行為,基於私法自治,原則上應予尊重,以維護法秩序之安定。是上開規定以規約認定祭祀公業派下員,尚難認與憲法第七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有違,致侵害女子之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