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下列何者是大法官解釋所承認之非明文憲法權利?
(A)受徵收土地上的合法居住者,得請求補償其因徵收所蒙受之財產損失
(B)公眾人物不受他人跟追、盯梢、持續注視之自由
(C)法院判命妨害他人名譽之加害人,向被害人公開道歉所干預的權利
(D)大學對於內部組織、課程設計、研究內容、學力評鑑、考試規則及畢業條件之自治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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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小可_110年司五正取】評論

題目主要在問:下面那個選項是憲法22條概...

自律自強】評論

釋字第689號:(一般行為自由: 行動自由、身體權)基於人性尊嚴之理念,個人主體性及人格之自由發展,應受憲法保障。為維護個人主體性及人格自由發展,除憲法已保障之各項自由外,於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人民依其意志作為或不作為之一般行為自由,亦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

藍青雲】評論

概括基本權:隱私權、行為自由、教育自由、姓名自由、性行為自由、血統自由、名譽權、契約自由、婚姻自由、人格權(A)受徵收土地上的合法居住者,得請求補償其因徵收所蒙受之財產損失:憲法第15條(財產權)(B)公眾人物不受他人跟追、盯梢、持續注視之自由:釋字689,憲法第22條(概括基本權中行為自由、隱私權、人格權)(C)法院判命妨害他人名譽之加害人,向被害人公開道歉所干預的權利:釋字656,憲法第11條(表意自由)(D)大學對於內部組織、課程設計、研究內容、學力評鑑、考試規則及畢業條件之自治權:憲法第11條(講學自由)

游禮安】評論

補充與觀念記憶背誦憲法22條所概括保障之列舉權如下人格權、姓名權、名譽權契約自由、隱私權、一般行為自由婚姻自由、性行為自由、子女獲血統來源權、受國民教育外教育權憲法的制度性保障如下         講學自由、服公職、訴訟權、婚姻制度、地方自治             ⬇️(研究自由.教學自由.學習自由.大學自治)11 下列何者是大法官解釋所承認之非明文憲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