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安】評論
縣(市)議會之職權如下: 一、議決縣(市)規章。 二、議決縣(市)預算。 三、議決縣(市)特別稅課、臨時稅課及附加稅課。 四、議決縣(市)財產之處分。 五、議決縣(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及所屬事業機構組織自治條例。 六、議決縣(市)政府提案事項。 七、審議縣(市)決算之審核報告。 八、議決縣(市)議員提案事項。 九、接受人民請願。 十、其他依法律或上級法規賦予之職權。
【準正取(今年一定會考上)】評論
公共安全事項直轄市:警政.警衛.災防.民防縣市:警衛.災防.民防鄉鎮市:災防.民防背法:(依序遞減)
【高瑞林】評論
直轄市:警政.警衛.災防.民防縣市:警衛.災防.民防鄉鎮市:災防.民防請問這些選項 是沒有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