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d Chung】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164 條 行政計畫有關一定地區土地之特定利用或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涉及多數不同利益之人及多數不同行政機關權限者,確定其計畫之裁決,應經公開及聽證程序,並得有集中事權之效果。前項行政計畫之擬訂、確定、修訂及廢棄之程序,由行政院另定之。
【後數共】評論
得跟應差在哪裡?
【澤北榮治】評論
回10F,"得"是可為可不為,"應"是一定要為.
【KaiKai】評論
行政契約並無聽證之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