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4.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80065377B 號令)規定,教育會考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與自然五科的評量結果為何?
(A)分為十個等級分數
(B)採百分等級制
(C)分為三等級
(D)依原始分數加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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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 14 ...

【用戶】Hua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 14 條1 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簡稱教育會考);其辦理方式如下:一、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起每年五月針對國民中學三年級學生統一舉辦,評量科目為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與自然五科及寫作測驗;其評量結果,除寫作測驗分為一級分至六級分外,分為精熟、基礎及待加強三等級。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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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 14 條1 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簡稱教育會考);其辦理方式如下:一、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起每年五月針對國民中學三年級學生統一舉辦,評量科目為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與自然五科及寫作測驗;其評量結果,除寫作測驗分為一級分至六級分外,分為精熟、基礎及待加強三等級。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