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下列有關判例的敘述,那一個選項錯誤?
(A)各審級法院的判決,一經判決確定,都可以被選為判例
(B)判例僅選自最高法院的確定裁判
(C)判例須經由最高法院院長、庭長、法官組成之民事庭、刑事庭會議之決議
(D)判例須報請司法院備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4839
統計:A(212),B(24),C(7),D(2),E(0)

用户評論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57條 (判例編輯及變更)最高法院之裁判,其所持法律見解,認有編為判例之必要者,應分別經由院長、庭長、法官組成之民事庭會議、刑事庭會議或民、刑事庭總會議決議後,報請司法院備查。最高法院審理案件,關於法律上之見解,認有變更判例之必要時,適用前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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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57條 (判例編輯及變更)最高法院之裁判,其所持法律見解,認有編為判例之必要者,應分別經由院長、庭長、法官組成之民事庭會議、刑事庭會議或民、刑事庭總會議決議後,報請司法院備查。最高法院審理案件,關於法律上之見解,認有變更判例之必要時,適用前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