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士奇】評論
A 罰金和從刑也要執行
【106 Police 上榜】評論
(A)宣告之最重刑為死刑者,不執行他刑,即使死刑併科罰金刑,罰金刑亦執行 (B)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 (C)宣告多數罰金者,於各刑中之最多額以上,各刑合併之金額以下,定其金額 ○(D)宣告多數褫奪公權者,於最長期間以上執行
【林欣雅】評論
數罪併罰第 51 條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一、宣告多數死刑者,執行其一。二、宣告之最重刑為死刑者,不執行他刑。但罰金及從刑不在此限。(A)三、宣告多數無期徒刑者,執行其一。四、宣告之最重刑為無期徒刑者,不執行他刑。但罰金及從刑不在此限。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B)六、宣告多數拘役者,比照前款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一百二十日。七、宣告多數罰金者,於各刑中之最多額以上,各刑合併之金額以下,定 其金額。(C)八、宣告多數褫奪公權者,僅就其中最長期間執行之。(D)九、依第五款至前款所定之刑,併執行之。但應執行者...
【骨頭(警 上榜)】評論
(A)宣告之最重刑為死刑者,不執行他刑,即使死刑併科罰金刑,罰金刑亦不執行 但罰金及從刑不在此限。(B)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2530年 (D)宣告多數褫奪公權者,於最長期間以上,各褫奪公權合併之期間以下,定其期間 僅就其中最長期間執行之。
【骨頭(行政警特上榜)】評論
(A)宣告之最重刑為死刑者,不執行他刑,即使死刑併科罰金刑,罰金刑亦不執行 但罰金及從刑不在此限。(B)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2530年 (D)宣告多數褫奪公權者,於最長期間以上,各褫奪公權合併之期間以下,定其期間 僅就其中最長期間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