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有關閱覽卷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事件之利害關係人為維護其名譽,得向行政機關申請複印卷宗
(B)行政機關對於當事人申請複印之標的為行政決定前之擬稿者,得拒絕其請求
(C)行政機關對於當事人所申請閱覽之卷宗,涉及外交機密依法有保密必要者,得拒絕其請求
(D)卷宗內容關於當事人之記載有錯誤者,利害關係人得檢具事實證明,請求相關機關更正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18519
統計:A(11),B(2),C(0),D(14),E(0)

用户評論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D)只有當事人對於其記載內容有錯誤者得檢具事實證明,請求相關機關更正,而利害關係人則不得請求之,故本題應選(D)。行政程序法 §46 第 4 項當事人就第一項資料或卷宗內容關於自身之記載有錯誤者,得檢具事實證明,請求相關機關更正。(A)名譽係屬法律上利益,故事件之利害關係人為維護其名譽,得向行政機關申請複印卷宗。行政程序法 §46 第 1 項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B)行政機關對於當事人申請複印之標的為行政決定前之擬稿者,得拒絕其請求。行政程序法 §46 第 2 項 第 1 款行政機關對前項之申請,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拒絕︰一、行政...

甜可】評論

謝謝

阿莉克】評論

D是當事人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