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以下何者非得為公示送達的對象?
(A)告訴人
(B)告發人
(C)自訴人
(D)被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6647
統計:A(43),B(1301),C(100),D(83),E(0)

用户評論

Lin YI Jyun】評論

第59條被告、自訴人、告訴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為公示送達:一、住、居所、事務所及所在地不明者。 二、掛號郵寄而不能達到者。三、因住居於法權所不及之地,不能以其他方法送達者。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60條 (公示送達-程式與生效期)公示送達應由書記官分別經法院或檢察長、首席檢察官或檢察官之許可,除將應送達之文書或其節本,張貼於法院牌示處外,並應以其繕本登載報紙,或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公告之。前項送達,自最後登載報紙或通知公告之日起,經三十日發生效力。

VIP(免費)】評論

速解:選項看到告發人 或  被害人,我基本建議優先刪掉不選。因為這兩種人都歸屬審判外。

免費享解】評論

速解:選項看到告發人 或  被害人,我基本建議優先刪掉不選。因為這兩種人都歸屬審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