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下列何者不屬於民法第 759 條所稱之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之情形?
(A)隨同債權移轉而取得抵押權
(B)訴請履行分割共有物協議之判決
(C)國家照價收買
(D)自己出資興建建築物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67327
統計:A(21),B(27),C(25),D(17),E(0)

用户評論

黃金獵犬】評論

第 759 條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 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wangchauyau】評論

第759條之判決限於形成判決,不包括給付判決,選項B 為給付判決。

Vauni】評論

O(A)債權法定移轉所生其從屬抵押權之法定移轉X(B)訴請履行分割共有物協議,為給付之訴O(C)買賣為法律行為O(D)原始起造者取得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