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16 歲之甲在大壩尖山拾獲一塊璞玉,被乙所盜,乙請人雕成名貴玉器,以高價出售於惡意之丙,並交付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因未滿 20 歲,不得占有無主之璞玉
(B)惡意的乙不能取得名貴玉器之所有權
(C)乙將名貴玉器讓與並交付予丙,係屬無權處分
(D)甲得向乙請求償還璞玉之價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08333
統計:A(2),B(5),C(20),D(73),E(0)
用户評論
【Vauni】評論
X(A)§802.無主物先占係事實行為,縱使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亦得為之X(B)§814但書.加工所增之價值顯逾材料之價值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X(C)同上,乙取得所有權,為有權處分nnnnnnO(D)§816.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償還璞玉本身之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