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隱私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隱私權為憲法明文規定之權利
(B)個人在公共場所不具有合理期待不受他人侵擾之權利
(C)警察臨檢若於公共場所實施,對人民隱私權侵害輕微,得不以已生或易生危害為要件
(D)秘密通訊自由乃憲法保障隱私權之具體態樣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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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110年的Roy】評論

(A)隱私權為憲法明文規定之權利 釋字第603號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A)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本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參照)。(B)個人在公共場所不具有合理期待不受他人侵擾之權利 釋字第689號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旨在保護個人之行動自由、免於身心傷害之身體權、及於公共場域中得合理期待不受侵擾之自由與個人資料自主權,而處罰無正當理由,且經勸阻後仍繼續跟追之行為,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牴...

Ling】評論

參閱釋字603

Roy衝衝虎 終於上榜】評論

(A)隱私權為憲法明文規定之權利 釋字第603號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A)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本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參照)。(B)個人在公共場所不具有合理期待不受他人侵擾之權利 釋字第689號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旨在保護個人之行動自由、免於身心傷害之身體權、及於公共場域中得合理期待不受侵擾之自由與個人資料自主權,而處罰無正當理由,且經勸阻後仍繼續跟追之行為,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牴...

純兒】評論

在公共場合也可以合理期待不被侵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