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不服一審判決上訴,下列何種上訴,得逕以裁定駁回?
(A)敗訴當事人提出上訴,但未載明上訴理由
(B)法定期間提出上訴,但未繳納二審裁判費
(C)法定期間上訴,但於上訴狀提出新攻擊方法
(D)曾經捨棄上訴權,復具狀撤回前述捨棄,而在法定期間內提出上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0),D(1),E(0)

用户評論

【用戶】Vita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B補正C例外可提出新攻擊

【用戶】金榜題名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一)民事訴訟法§442Ⅰ規定:「提起上訴,如逾上訴期間或係對於不得上訴之判決而上訴者,原第一審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442Ⅱ規定:「上訴不合程式或有其他不合法之情形而可以補正者,原第一審法院應定期間命其補正,如不於期間內補正,應以裁定駁回之。」可知(B)之論述「未繳納二審裁判費」不得逕以裁定駁回。(二)民事訴訟法§442Ⅲ規定:「上訴狀未具上訴理由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444-1Ⅰ規定:「上訴狀內未表明上訴理由者,審判長得定相當期間命上訴人提出理由書。」§444-1Ⅴ規定:「當事人未依第一項提出上訴理由書或未依前項規定說明者,第二審法院得準用第四百四十七條之規定,或於判決時依全辯論意旨斟酌之。」可知(A...

【用戶】Joan Huang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A 442條3項  上訴理由非要件,得不補正B 442 得補正C 447不得提攻防方法D 439條1項  捨棄上訴權不得上訴,若上訴得裁駁

【用戶】Vita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B補正C例外可提出新攻擊

【用戶】金榜題名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一)民事訴訟法§442Ⅰ規定:「提起上訴,如逾上訴期間或係對於不得上訴之判決而上訴者,原第一審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442Ⅱ規定:「上訴不合程式或有其他不合法之情形而可以補正者,原第一審法院應定期間命其補正,如不於期間內補正,應以裁定駁回之。」可知(B)之論述「未繳納二審裁判費」不得逕以裁定駁回。(二)民事訴訟法§442Ⅲ規定:「上訴狀未具上訴理由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444-1Ⅰ規定:「上訴狀內未表明上訴理由者,審判長得定相當期間命上訴人提出理由書。」§444-1Ⅴ規定:「當事人未依第一項提出上訴理由書或未依前項規定說明者,第二審法院得準用第四百四十七條之規定,或於判決時依全辯論意旨斟酌之。」可知(A...

【用戶】Joan Huang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A 442條3項  上訴理由非要件,得不補正B 442 得補正C 447不得提攻防方法D 439條1項  捨棄上訴權不得上訴,若上訴得裁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