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關於行政訴訟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高等行政法院之第一審判決,應本於言詞辯論而為之
(B)行政法院之裁定,得不經言詞辯論而為之
(C)最高行政法院之判決,原則上不經言詞辯論而為之
(D)交通裁決事件之裁判,應經言詞辯論而為之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蕭瑜亭】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 188 條  行政訴訟除別...

林明正】評論

「第三審」為法律審,因對於事實已★★★,...

已上榜~又上榜~再上榜】評論

速解:行政訴訟法-公益原則、刑事訴訟法-公訴原則,兩部訴訟法法三審法律審原則不用言詞辯論。惟民事訴訟法-當事人進行原則,第三審原則要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