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甲向乙購買房屋,雙方簽訂買賣契約後,乙將房屋交付於甲,但尚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突然發生地震致使房屋全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雖未取得房屋所有權,但仍需交付約定之房屋價金
(B)甲因未取得房屋所有權,故毋需交付約定之房屋價金
(C)甲已受領房屋之交付,故需交付約定之房屋價金之一半
(D)甲已受領房屋之交付,僅需給付相當於使用房屋之租金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53543
統計:A(747),B(191),C(55),D(5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占有、應有部分及共有物之處分、合夥
用户評論
【Weis】評論
房屋交付已將風險移轉於甲並非給付不能。
【準列車長】評論
因為民法第373條危險移轉已經轉移與債權人。
【周華容】評論
民法第 373 條 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均由買受人承受負擔,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