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關於定暫時狀態之處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於財產權之法律關係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以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為限
(B)法院為定暫時狀態之裁定前,於認必要時,得依職權以裁定先為一定之緊急處置
(C)法院裁定許為定暫時狀態,而其內容與裁定前所為之緊急處置相異時,於定暫時狀態之裁定確定前,相異之緊急處置並不失其效力
(D)定暫時狀態之裁定因自始不當被撤銷,而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者,如聲請人證明其無過失時,法院得視情形減輕或免除其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劉也的椰汁】評論

23 關於定暫時狀態之處分,下列敘述何...

小愛】評論

(D)民事訴訟法第538-3定暫時狀態之裁定因第五百三十一條之事由被撤銷,而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者,如聲請人證明其無過失時,法院得視情形減輕或免除其賠償責任。

Zong】評論

第538條(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1﹞...

廖美雅】評論

C我看好多遍,終於理解,舉例來說,甲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