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評論
公務員懲戒法
【Venki Fan】評論
考試時如果沒有其他答案還是要選「免職」吧,畢竟「免職」與「免除職務」還是有字面上差異,不過出題老師應該不會這麼不專業才對。 ^^
【jacks.shih已考上】評論
時空背景不同,當初命此題時,舊法沒有免職選項,104年5月20日修正新法於105年5月2日施行,這時新法才有選項為「免除職務」,這種易與「免職」起爭議的選項,建議修正題目選項即可。做題目的重點在了解法規,而非在爭議的文字上。
【比考中】評論
A改成停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