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現行行政罰法之規定,下列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何者不予處罰?
(A)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
(B)僅出於過失之行為
(C)依法令之行為
(D)違規情節輕微之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7731
統計:A(135),B(160),C(5417),D(677),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罰法--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要件、行政罰法、行政執行法

用户評論

【用戶】陳掐掐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D)行政罰法第19條規定: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法定最高額新台幣三千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予處罰。

【用戶】Irene Hsu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A) 第九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B) 第七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

【用戶】壹貳參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 第 11 條 I.依法令之行為,不予處罰。II.依所屬上級公務員職務命令之行為,不予處罰。但明知職務命令違法,而未依法定程序向該上級公務員陳述意見者,不在此限。

【用戶】翰虎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得"免予處罰而已  不是應  所以還是...

【用戶】Irene Hsu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A) 第九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B) 第七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

【用戶】壹貳參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 第 11 條 I.依法令之行為,不予處罰。II.依所屬上級公務員職務命令之行為,不予處罰。但明知職務命令違法,而未依法定程序向該上級公務員陳述意見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