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依最高行政法院實務見解,關於公立高中與其教師間法律關係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公立高中與其教師間之關係為公務人員任用之法律關係
(B)公立高中對其教師所為之年終考核,為基於契約關係所為之意思表示
(C)主管機關依法對所屬公立高中教師所為之平時考核獎懲,為非屬行政處分之內部管理措施
(D)公立高中教師不服學校對其所為之申誡懲處者,得以學校為被告,依法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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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陳無名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A) 公立高中與其教師間之關係為公務人...

【用戶】Jocelyn Lin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A) 公立高中與其教師間之關係為公務人...

【用戶】恩----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公立學校:行政契約公立學校與教師之間關係,基於聘約關係成立,而且該契約之目的乃在於履行公立學校對於學生所提供之教育服務,其性質上為行政契約。按最高行政法院98年7月第1次法官庭長聯席會議之決議見解,其認為公立學校係各級政府依法令設置實施教育之機構,具有機關之地位(釋字第382號解釋理由書)。而公立學校教師之聘任,為行政契約。

【用戶】tuohua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解聘 解聘不是行政處分,是終止契約的意思表示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3條教育人員、醫事人員、交通事業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9條公務人員之任用,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一、依法考試及格。二、依法銓敘合格。三、依法升等合格公立高中教師所為之平時考核獎懲公立高中以下學校或主管機關對所屬(轄)教師所為之年終成績考核或平時考核獎懲,並非基於契約關係所為之意思表示,而係行政機關依公法上之強制規定,就具體事件所為之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核屬行政程序法第92條第1項所定之行政處分【總結】公立高中與其教師 → 行政契約公立高中對教師所為之年終成績考核或平時考核獎懲 → 行政處分 教育人員 → 非公務人員任用法的人的範圍 

【用戶】陳無名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A) 公立高中與其教師間之關係為公務人...

【用戶】Jocelyn Lin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A) 公立高中與其教師間之關係為公務人...

【用戶】恩----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公立學校:行政契約公立學校與教師之間關係,基於聘約關係成立,而且該契約之目的乃在於履行公立學校對於學生所提供之教育服務,其性質上為行政契約。按最高行政法院98年7月第1次法官庭長聯席會議之決議見解,其認為公立學校係各級政府依法令設置實施教育之機構,具有機關之地位(釋字第382號解釋理由書)。而公立學校教師之聘任,為行政契約。

【用戶】tuohua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解聘 解聘不是行政處分,是終止契約的意思表示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3條教育人員、醫事人員、交通事業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9條公務人員之任用,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一、依法考試及格。二、依法銓敘合格。三、依法升等合格公立高中教師所為之平時考核獎懲公立高中以下學校或主管機關對所屬(轄)教師所為之年終成績考核或平時考核獎懲,並非基於契約關係所為之意思表示,而係行政機關依公法上之強制規定,就具體事件所為之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核屬行政程序法第92條第1項所定之行政處分【總結】公立高中與其教師 → 行政契約公立高中對教師所為之年終成績考核或平時考核獎懲 → 行政處分 教育人員 → 非公務人員任用法的人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