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琪112地特三等人事行政必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1 行政機關為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2 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求協助︰一、因法律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二、因人員、設備不足等事實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三、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者。四、執行職務所必要之文書或其他資料,為被請求機關所持有者。五、由被請求機關協助執行,顯較經濟者。六、其他職務上有正當理由須請求協助者。3 前項請求,除緊急情形外,應以書面為之。4 被請求機關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拒絕之︰一、協助之行為,非其權限範圍或依法不得為之者。二、如提供協助,將嚴重妨害其自身職務之執行...
【用戶】琪112地特三等人事行政必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1 行政機關為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2 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求協助︰一、因法律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二、因人員、設備不足等事實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三、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者。四、執行職務所必要之文書或其他資料,為被請求機關所持有者。五、由被請求機關協助執行,顯較經濟者。六、其他職務上有正當理由須請求協助者。3 前項請求,除緊急情形外,應以書面為之。4 被請求機關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拒絕之︰一、協助之行為,非其權限範圍或依法不得為之者。二、如提供協助,將嚴重妨害其自身職務之執行...
【用戶】Huang Amanda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行政協助(職務協助)(1) 參照行政程序法第19條:A. 行政機關為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B. 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求協助︰(A) 因法律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B) 因人員、設備不足等事實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C) 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者。(D) 執行職務所必要之文書或其他資料,為被請求機關所持有者。(E) 由被請求機關協助執行,顯較經濟者。(F) 其他職務上有正當理由須請求協助者。」(2)由上開條文可知,行政協助是機關難以單獨完成行政任務的情況下,基於行政一體的原則,得向其他機關請求職務上的協助。不論是該管機關或是協助機關都是在自己的權限之內行事,因此並不生管轄權的問題。(3)請求行政協助,並不以機關之間有相互隸屬關係為必要 。(4)當機關拒絕行政協助時,該管機關亦得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