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評論
民法上所謂的「袋地」,也有人稱作「袋形地」,是民法學者依土地的形狀所創設出來的名詞,在我國的民法條文中,並沒有使用「袋地」這個名詞。所謂袋地,是指這塊土地的四周都為他人的土地所圍繞,因而與公路隔絕,必須通行他人的土地才會到達公路。我國民法有關袋地的意義,訂在民法物權編第787條的第一項中,條文是這樣規定的:「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看完整詳解
【李米果】評論
(C)甲為修繕在 A 地的房屋,需使用 B 地搭建鷹架 民§792土地所有人因鄰地所有人在其地界或近旁,營造或修繕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使用其土地之必要,應許鄰地所有人使用其土地。但因而受有損害者,得請求償金。
【丁丁】評論
(A)民法第345條第1項:價金(B)民法第421條第1項:租金(C)民法第482條:報酬(D)民法第528條:未明文規定。惟可由民法第535條受有報酬者,得知委任可為無償契約。
【snoopy75smb】評論
(A)甲經過 B 地地下設置瓦斯管線(X;應支付償金)(B)甲進入 B 地抓回跑到 B 地的小羊一隻(O;若因而受損害,應支付賠償金,而非償金。償金性質是補償金)(C)甲為修繕在 A 地的房屋,需使用 B 地搭建鷹架(X;若因而受損害,應支付償金)(D)甲經由 B 地通行至公路(X;對因此所受損害,應支付償金)民法 第 786 條 (管線安設權)土地所有人非通過他人之土地,不能設置電線、水管、瓦斯管或其他管線,或雖能設置而需費過鉅者,得通過他人土地之上下而設置之。但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支付償金。依前項之規定,設置電線、水管、瓦斯管或其他管線後,如情事有變更時,他土地所有人得請求變更其設置。前項變更設置之費用,由土地所有人負擔。...
【Gray Meng】評論
抱歉,結論理解錯了@@但是如果是「不需」支付償金的話為什麼(B)(C)同樣都是「受有損害者,得請求償金」但只有(B)正確呢⋯⋯?
【已上榜~又上榜~再上榜】評論
破題:損害賠償 與 袋地償金 不是同一個概念。袋地嘗金是補償金:包含通行權、設管線、闢道路等都是請求(補)償金。簡單來說:法律上損失補償與損害賠償本身就是不同概念---------------------------------------------------(B)甲進入 B 地抓回跑到 B 地的小羊一隻民791 (袋地中的例外,自己的動物去人家家裡亂吃破壞東西)土地所有人,遇他人之物品或動物偶至其地內者,應許該物品或動物之占有人或所有人入其地內,尋查取回。
【Rau Le Creuse】評論
D.787 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但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B. 791 土地所有人,遇他人之物品或動物偶至其地內者,應許該物品或動物之占有人或所有人入其地內,尋查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