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那一項法律明文確立「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
(A)教育基本法
(B)特殊教育法
(C)師資培育法
(D)國民教育法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42996
統計:A(2134),B(3),C(2),D(82),E(0)

用户評論

無敵教師】評論

教育基本法第 2 條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愛國教育、鄉土關懷、資訊知能、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文化之瞭解與關懷,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為實現前項教育目的,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應負協助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