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大同】評論
**投5樓一票民國95年7月教育部發布「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教育基本法參考網址:http://140.111.34.179/parent_1-1.php民國 101年04月24日修正「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國民教育法參考網址: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29 此題問的是95年7月的,所以答案應該是B
【Hsien Yi Wang】評論
請改成最新的答案D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D
【可愛呂】評論
請考生要看清楚題目,免得出錯了
【108正式教師*CHIAN】評論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第 1 條本辦法依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訂定之。第 2 條本辦法所稱家長,指國民教育階段學生之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第 3 條家長、家長會及家長團體,得依法參與教育事務,並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學校及教師共同合作,促進學生適性發展。家長、家長會及家長團體參與教育事務,應以學生之最佳利益為目的,並應促進教育發展及專業成長。**發展沿革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六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0950098188C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11條;並自發布日施行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068734C 號令 修正發布第1條條...
【even】評論
教育基本法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國民教育法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