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甲某日見乙手邊有一張支票,趁乙不注意而竊取之,竊取後發現是可得背書轉讓之支票新臺幣 10 萬元,發票人為乙,甲未得任何人之同意,即在支票之背書欄位填入自己名字,並將該支票背書轉讓給 甲自己,並持之向銀行兌現 10 萬元現金。依我國實務見解,有關本案事實中甲構成之罪名,下列敘 述何者錯誤?
(A)甲構成詐欺取財罪
(B)甲構成偽造有價證券罪
(C)甲不構成偽造署押罪
(D)甲不構成業務上登載不實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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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llen31c】評論

甲竊得一張支票,甲未得任何人之同意,即在支票之背書欄位填入自己名字,甲除了犯竊盜罪以外,因其無權更改支票內容而更改,故又成立偽造文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