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有關恐嚇取財罪與強盜罪,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強盜罪施用強暴、脅迫之手段,只須壓抑被害人之抗拒,使其喪失意思自由為已足
(B)恐嚇取財罪,其恐嚇行為不以將來之惡害通知為限,即以目前之惡害相加,亦屬之,但其強暴、脅 迫手段,尚未使被害人達於不能抗拒之程度始可
(C)行為人攜帶兇器犯恐嚇取財罪,成立加重恐嚇取財罪
(D)恐嚇之內容,應為行為人之人力所能支配的惡害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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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阿答力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346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

【用戶】蔡沂晅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沒有重恐嚇取財罪 恐嚇取財罪與強盜罪,均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為要件,惟在程度上有不同,應以被害人已否喪失意思自由,達不能抗拒之程度為標準,故刑法上之恐嚇取財罪,以將來之惡害恫嚇被害人使其交付財物為要件,若當場施以強暴脅迫達不能抗拒程度,即係強盜行為,不能論以恐嚇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