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4 下列何者並非審判中輔佐人在法律上之權限?
(A)詰問證人
(B)聲請撤銷被告之羈押
(C)辯論證據之證明力
(D)聲請調查證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學海無涯 回頭是岸】評論

第 166 條第1項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及輔佐人聲請傳喚之證人、鑑定人,於審判長為人別訊問後,由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直接詰問之。被告如無辯護人,而不欲行詰問時,審判長仍應予詢問證人、鑑定人之適當機會。=>依法條文義,輔佐人可聲請傳喚證人、鑑定人,但不得直接詰問證人。

accord:協議;一致;】評論

輔佐人對於證據能力及證明力都可以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