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借錢給 A,撰寫借據一式兩份,上面載明 A 向甲借錢 50 萬元等文字,兩人各自保留一份。後來,甲聽說 A 遺失該借據,因此取出自己所保有的借據,將其上數額從 50 萬元更改為 500 萬元。甲改寫數額之行為,在刑法上應論以何罪?
(A)刑法第 210 條之偽造私文書罪
(B)刑法第 210 條之變造私文書罪
(C)刑法第 216 條之行使私文書罪
(D)刑法第 215 條之業務上登載不實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6767
統計:A(87),B(528),C(14),D(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條競合、強奪?強盜?、傷害罪

用户評論

【用戶】愛作夢的平凡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偽造:無製作權之人"冒用"他人名義而做成,俗稱「無中生有」(ex. 印假鈔、護照無效變有效、假冒簽名、竄改本無中獎發票號碼為中獎號碼、假造公章)變造:就真正之物(如文書、貨幣等)為內容的改變,"但未達原有性質的破壞",俗稱「有中生變」(ex. 擅更改支票數額、塗改有價證券面額) 若達原本性質破壞,乃是偽造,如將彩券3改成8,從沒中(無效)變有中(有效),則屬偽造。

【用戶】臥龍醉月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ex. 擅更改支票數額、塗改有價證券面額) 若達原本性質破壞,乃是【變】造

【用戶】愛作夢的平凡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無筆誤,有中生變的變造變過頭,已經變到了破壞原本性質的地步,當然進入無中生有的偽造。

【用戶】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偽變造判斷基本上不是法條說的算,僅供法官裁量的參考首要判斷本質有無改變1.本質有變:ex彩券,本無中獎改為中獎(有價證券本質上屬兌換金錢目的)ex證書,本不生效,改為生效(特種文書本質上屬證明目的)2.本質未變:(特殊案例)ex發票,本無中獎改為中獎(私文書本質上屬銷貨證明目的,非兌換錢目的)次要先盤算的是無中生有,有中生變的首要素:1.無中生有:不屬於妳的東西,而去改變他人的東西或者以他人的名義 ex剪貼或影印,通常會有影印的行為,除了備份自己東西以外,皆屬影印不屬於自己的東西2.有中生變:屬於妳的東西,然後去做改變ex借據,原則上以一式2份的借據,一張屬於自己,另一張屬於相對人

【用戶】愛作夢的平凡人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偽造:無製作權之人"冒用"他人名義而做成,俗稱「無中生有」(ex. 印假鈔、護照無效變有效、假冒簽名、竄改本無中獎發票號碼為中獎號碼、假造公章)變造:就真正之物(如文書、貨幣等)為內.....

【用戶】JHIHZUN WU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我怎麼覺得4F怪怪的...

【用戶】陳明偉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偽造=塗改變造=更改(無塗改

【用戶】愛作夢的平凡人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無筆誤,有中生變的變造變過頭,已經...

【用戶】JHIHZUN WU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我怎麼覺得4F怪怪的...

【用戶】陳明偉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偽造=塗改變造=更改(無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