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下列何者為憲法上三權分立之適例?
(A)中華民國考試院與行政院之區分
(B)美國總統與聯邦法院之區分
(C)英國國會上議院與下議院之區分
(D)德國總統與總理之區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1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珍珠奶茶】評論

憲法上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

相信自己!】評論

下列何者為憲法上三權分立之適例?(A)中華民國考試院與行政院之區分(行政權)(B)美國總統與聯邦法院之區分(總統-行政權, 國會-立法權, 聯邦法院-司法權)(C)英國國會上議院與下議院之區分(行政與立法融合)(D)德國總統與總理之區分(行政與立法融合)

whappy501】評論

(B)美國總統與聯邦法院之區分(如:...

Janet810】評論

TO相信自己!:您好,想請教您在留言串有提到---德國總統與總理(行政與立法融合)。請問怎麼判斷德國總統與總理也有立法權呢?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