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已登記之不動產遭人無權占用時,該不動產所有人之物上請求權消滅時效期間為何?
(A)十五年
(B)十年
(C)五年
(D)無消滅時效之適用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6348
統計:A(111),B(55),C(20),D(71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民法 繼承編 物權 債編、民法物權的特性ー排他、優先、追及請求權、地上權相關法條

用户評論

【用戶】許捷閔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已登記之不動產遭人無權占用時,該不動產所有人之物上請求權消滅時效期間為何?

【用戶】hui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物上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為15年但已登記之不動產物上請求權,依司法院釋字第107號,並無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若許已登記之不動產所有人回復請求權,得罹於時效而消滅,將使登記制度失其效用。況已登記之不動產所有權人,既列名於登記簿上,必須依法負擔稅捐,而其占有人又不能依取得時效取得所有權,倘所有權人復得因消滅時效喪失回復請求權,將仍永久負擔義務,顯失情法之平)

【用戶】hui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原則上,請求權均有消滅時效之適用,惟純粹身分請求權與已登記不動產物上請求權,並無消滅時效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