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Dorothy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強迫入學條例是依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制定之第五條:強迫入學委員會,負責宣導及督促本鄉(鎮、市、區)適齡國民入學第九條第一點:凡應入學而未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之適齡國民,學校應報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派員作家庭訪問第九條第三點:經警告並限期入學、復學,仍不遵行者,由鄉(鎮、市、區)公所處一百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入學、復學;如未遵限入學、復學,得繼續處罰至入學、復學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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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強迫入學條例是依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制定之第五條:強迫入學委員會,負責宣導及督促本鄉(鎮、市、區)適齡國民入學第九條第一點:凡應入學而未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之適齡國民,學校應報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派員作家庭訪問第九條第三點:經警告並限期入學、復學,仍不遵行者,由鄉(鎮、市、區)公所處一百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入學、復學;如未遵限入學、復學,得繼續處罰至入學、復學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