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有關本市國民中學資優學生相關服務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本市國民中學資優學生放棄特殊教育身分及服務,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填具放棄特殊教育身分及服務申請書,向就讀學校特教組或特教業務承辦人提出申請
(B)本市國民中學資優學生暫緩特殊教育服務,申請暫緩服務以學期為單位;單次申請,以至多暫緩一學年為限,學校應於申請期滿後召開IGP會議,重新評估學生學習及服務需求,以確認後續是否調整申請:放棄特殊教育身分及服務、恢復特殊教育服務或重新安置
(C)本市國民中學資優學生轉學至本市所屬他校未設有資優班學校,以重新安置資優教育方案為原則
(D)外縣市資優學生轉學本市所屬學校設有資優班學校,資優班有缺額以重新安置資優資源班為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2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ben(笨)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B)本市國民中學資優學生暫緩特殊教育服★...

【用戶】QB活力早餐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本市 資優學生 暫緩特殊教育服務1.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填具暫緩特殊教育服務同意書,向就讀學校特教組或特教業務承辦人提出申請。 2.由資優班教師、特教組長或特教業務承辦人檢附學生之暫緩服務申請書、IGP、輔導紀錄及評估結果,經學校召開IGP會議及提報特推會審議。 3.暫緩服務申請,以學年為單位;單次申請,以至多暫緩一學年為限。學校應於申請期滿後召開IGP會議,重新評估學生學習及服務需求,以確認後續是否調整申請:放棄特殊教育身分及服務、恢復特殊教育服務或重新安置。選擇題B選項:本市國民中學資優學生暫緩特殊教育服務,申請暫緩服務以學期(是學年)為單位;單次申請,以至多暫緩一學年為限,學校應於申請期滿後召開IGP會議,重新評估學生學習及服務需求,以確認後續是否調整申請:放棄特殊教育身分及服務、恢復特殊教育服務或重新安置。臺北市國民中學資優學生放棄特教身分與服務、暫緩特教服務、重新鑑定安置及通報辦理原則

【用戶】FF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補充(A)(C)(D)法規出處臺北市國民中學資優學生放棄特教身分與服務、暫緩特教服務、重新鑑定安置及通報辦理原則

【用戶】教甄gogo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可以參考這份-臺北市國民中學資優學生放棄...

【用戶】ben(笨)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B)本市國民中學資優學生暫緩特殊教育服★...

【用戶】QB活力早餐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本市 資優學生 暫緩特殊教育服務1.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填具暫緩特殊教育服務同意書,向就讀學校特教組或特教業務承辦人提出申請。 2.由資優班教師、特教組長或特教業務承辦人檢附學生之暫緩服務申請書、IGP、輔導紀錄及評估結果,經學校召開IGP會議及提報特推會審議。 3.暫緩服務申請,以學年為單位;單次申請,以至多暫緩一學年為限。學校應於申請期滿後召開IGP會議,重新評估學生學習及服務需求,以確認後續是否調整申請:放棄特殊教育身分及服務、恢復特殊教育服務或重新安置。選擇題B選項:本市國民中學資優學生暫緩特殊教育服務,申請暫緩服務以學期(是學年)為單位;單次申請,以至多暫緩一學年為限,學校應於申請期滿後召開IGP會議,重新評估學生學習及服務需求,以確認後續是否調整申請:放棄特殊教育身分及服務、恢復特殊教育服務或重新安置。臺北市國民中學資優學生放棄特教身分與服務、暫緩特教服務、重新鑑定安置及通報辦理原則

【用戶】FF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補充(A)(C)(D)法規出處臺北市國民中學資優學生放棄特教身分與服務、暫緩特教服務、重新鑑定安置及通報辦理原則

【用戶】教甄gogo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可以參考這份-臺北市國民中學資優學生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