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99號解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前段規定,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同條第1項第1款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同條例第67條第2項前段復規定,汽車駕駛人曾依第35條第4項前段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又中華民國94年12月14日修正公布之同條例第68條另規定,汽車駕駛人因第35條第4項前段規定而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者,吊銷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上開規定概皆:
(A) 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牴觸
(B) 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尚無牴觸
(C) 與憲法保障人民行動自由之意旨無違
(D) 與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無違
(E) 有違憲法保障人民行動自由之意旨

參考答案

答案:B,C,D
難度:困難0.38055
統計:A(99),B(308),C(254),D(284),E(7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的含義、釋字476 551號、釋字第329號

用户評論

【用戶】Aimee Kung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釋字699